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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推进落实“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及手机管理制度】

泓景文档网 发表于2021-10-11 08:55:14 本文已影响

2021 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实施办法手机管理制度

 为有效防止中小学学生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安心学习,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 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市教育系统的实际,现 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 制定如下办法:

 一、实施目标

 净化校园文化环境,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氛围,巩固未成年人网 络环境专项治理成果,通过家校共育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具体措施

 (一)严格执行 “学生 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的规定。

 全市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控制学生手机进校园,非必要不得带入,特 殊情况按照“家长同意、提前申请、有限带入"的原则,由家长提 出书面申请向学校备案后执行,书面申请必须有充分合理的理由。

 经同意带入校园的手机,学生应主动交由班主任或学校指定的人员 统一保管,严禁带入课堂,离校时及时取回。寄宿制学校学生参照 走读生严控手机的规定执行。

 (二)制定切实可行有效的管理措施。

 学校要制定加强学生手机管理的相关措施并有效落实。

 1. 各中小学校要制定学生手机管理的具体办法,除进一步给学生 及家长强调非必要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外,对于因特殊情况带入校园 的学生手机,必须明确手机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 要保管装置,严格实行登记制度,明确各岗位教职工的育人责任,将 加强手机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

 2. 各中小学要加强无手机课堂建设。学校要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 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 供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的通话需求。

 3. 各中小学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学校要及时了解存 在“手机依赖"的学生思想状况,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 状况,做好心理疏导和行为疏导,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活动 和校园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4. 各中小学要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严禁学校教师用手机布 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打卡或完成作业,严禁教师有偿补课, 禁止利用手机进行线上有偿补课。

 (三)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

 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学 习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广播站、电视 台、板报、文体活动等载体,做好校园内宣传,让学生科学认识, 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 免“一禁了之"等简单粗暴的管理行为。

 (四)努力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家长会、电话和网络沟通等形式,提醒每位 家长承担起对孩子的监管职责,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及时告知学 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手机管理的必要性。要 提醒家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特别要安排好孩子放学后和节假 日生活,引导孩子适度使用手机,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过度 沉迷网络游戏和不当消费等行为。

 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 校协同育人合力。

 三、加强督查

 1. 市教育局要指导各中小学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 议,及时解决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将手机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德 育工作常规管理中,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2. 各中小学要制定本校管理实施办法,落实好校内学生手机管理 实施办法,不定期开展自查活动,督促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严格落实手 机管理有关规定,动员学生积极配合落实,引导学生自觉遵守。

 四、相关要求

 1.各中小学主要领导是落实好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提 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手机 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育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2.各中小学要教育引导学生科学、合理、规范使用手机,学校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加强日常监管,把学校 作为信息管理的一片净土,还学校安静的读书氛围。

 关于推进落实“五项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学生不得带手机入校园

 教师须全批全改作业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南昌市教育局制订了《关于推进落实“五项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学生不得带手机入校园,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并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

  《方案》要求

 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出台加强手机管理相关举措或办法;明确手机统一管理场所、配备装置并有经费保障;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网络净化和游戏管理。

 各中小学校制定手机管理以及带入校园申请制度;与学生家长一起,对学生合理使用手机进行教育引导;严格执行学生手机不得带入课堂规定;学校有手机保管装置和手机保管责任人;规定并严格执行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方案》明确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 60 分钟,初中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 90 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完善作业管理细则,将作业管理纳入县域义务教育和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将作业管理作为督导部门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监管重要内容;教研部门定期组织开展作业设计与实施的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并定期组织开展优秀作业评选与展示交流活动;禁止课外培训机构布置作业;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平台,及时改进相关工作。

 各中小学校年级组、学科组统筹协调作业总量,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结构,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根据学生学习状况,分层布置作业,布置的作业禁止有超纲现象;禁止把做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根据不同年级严控书面作业量,教师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禁止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作业、校外培训、游戏都要为学生睡眠“让路”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的工作要求,江西省教育厅要求,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将睡眠管理工作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特别要防止学业过重挤占学生睡眠时间。同时,细化管理措施,科学制定睡眠管理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教育部“三个时间”和“三个中断”的管理要求,作业、校外培训、游戏都要为学生睡眠“让路”。

 “三个时间”即保障必要睡眠时间,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 小时,初中生应达到 9 小时,高中生应达到 8 小时; 科学安排学校作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 8:20,中学一般不早于 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 合理确定晚上就寝时间,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 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 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 23:00。

 “三个中断”即:作业“中断”,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教师要对此进行针对性分析,加强辅导,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

 校外培训时间“中断”,校外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 20:30,线上直播类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 21:0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游戏“中断”,各地教育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会同相关部门采用技术手段加强监管,确保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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