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工作计划>

2021年度某局学法用法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

泓景文档网 发表于2021-10-11 09:09:31 本文已影响

2021 年度学法用法工作计划

 2021 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实施的第一年。全市民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开局起步,以“八五”普法谋划为主线,大力开展法治民政建设,扎实开展有效普及民政法律法规知识,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 2021 年学法用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适应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要,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在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推动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 100 周年。

 二、工作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学习宣传重点,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领导干部和党员学习制度和年度学习要求,通过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学习会、“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二)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重点学习宣传民政法律制度体系,大力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志愿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加强行政类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宣传。重点加强对《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依法行政和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四)加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结合建党 100 周年,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各项党内法规,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学习形式 2021 年是“八五”普法开局之年,也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推进之年,市局将利用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法、思法、用法、悟法活动,形成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的新格局。

 (一)认真组织对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活动。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将法律知识学习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之一,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每月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不少于 4 个学时,认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每年组织专题学法不少于 2 次,至少组织 1 次法治讲座。重点是民政相关业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

 (二)联系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好民政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世界标准化宣传日”、 “3.19 社工宣传日” “9.15 中华慈善日”和“12.4宪法宣传日”等专题活动,广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和主要职能职责。二是纳入民政业务培训学习内容。在培训学习时,要有针对性地充实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内容,特别是新的普法内容,使得参训者熟悉科室业务知识,了解和掌握民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是结合行政执法全过程开展普法宣传。利用行政执法检查、送达、告知、听证和处罚等程序,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和公共服务中,对行政相对人开展有效的法制教育,做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增强知法、用法和守法的理念。四是抓好综治和信访工作。坚持行政调解机制,做好与本部门有关的信访接待、以案释法工作,依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五是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利用自身资源,组织执法等相关人员送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文化生活相结合,鼓励和引导执法人员参与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民政法治文化建设。每年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不少于 2 次,积极引导和帮助公民学法用法。六是强化社会普法。在巩固橱窗、板报等基础宣传阵地的同时,运用户外 LED 显示屏、横幅标语等载体,开展公益法治宣传,实时更新。以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用好“智慧普法”平台,发挥好中国普法“两微一端”的作用,积极推进“互联网+民政普法”,积极做好网站、微信和手机 APP 等载体的日常普法,建好用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三)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向社会广泛宣传民政工作,要扩大民政法治宣传面,重点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LED 广告屏、报刊和电梯物联网平台等宣传载体,开辟法治宣传专栏,向社会广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工作职能和各类相关政策等知识。

 四、工作要求 2021 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的第一年,要做好普法工作和落实普法计划: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做好今年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是落实普法规划、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履行民政职能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贯穿于民政工作中。

 (二)结合实际,注重实效。要根据工作实际,按照计划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抓好落实。要注意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推广。要坚持把学法与用法,以及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效能建设、创文明单位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三)及时总结,迎接考核。在实施计划过程中,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普法规划要求,查找薄弱环节,落实普法各项工作。“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已纳入法治建设考核、绩效考评,请各相关科室和单位高度重视,注意收集材料,对照各自责任清单一一落实,主动将收集的有关普法宣传资料、图片、视频按时报送执法支队汇总备查。

 2021 年度干部学法用法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法治 XX 省建设规划(2021-2025 年)》,增强公务员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动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 2021 年全省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的通知》(X 组通〔2021〕7 号)要求,结合省局党史教育活动和内部管理提升行动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部署,紧贴省局年度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增强干部学法的自觉性,推动学法用法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强化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水平,营造“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为民执法工作目标,切实推进法治 XX 省建设。

 二、参加对象 机关和参公单位处级领导职务和一级调研员职级及以下公务员,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其他局管干部。参加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 1 个月以上培训班次的学员可不参加本年度学法培训。

 —3— 三、主要内容 (一)公共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党章和党内法规,以及 2020 年以来中央和我省制定修订的重要党内法规和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规划。

 (二)专业内容。主要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规章,以及 2020 年以来国家药监局、省局制定修订制度,以及重大决策部署和规划。

 四、形式与安排 (一)省委组织部组织的学习考试 1.登录“XX 领导干部网络学院省直机关分院”(网址https://www.XXXXXX.cn),在公务员学法用法专题开展学习,学习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网络学习考核,不另行考核赋分。

 2.钉钉直播在 3 月至 11 月安排 6 堂直播课,一般在当月的第一个工作日晚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要求完成全部 6 门课程学习,每门直播课折合 2 个学分计入网络学院考核学分。

 3.年底前参加 XX 省领导干部网络学院省直机关分院线上学法用法测试,成绩要求达到 80 分。

 未完成全部 6 门直播课程学习或线上知识测试不合格的,视为年度学法用法培训成绩不合格。

 (二)省局内部组织的学习考试 1.通过个人自学、处室集中学习、“药监论坛”等多种形式开展学法活动,集中学习纳入干部年度脱产学习考核,根据时长赋予相应学时。

 2.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针对不同业务需求和不同受众,采取专家解读、处长讲法、法律研讨、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宣法讲法活动。

 3.省局全年组织开展三次法律闭卷考试,合格线 80 分,首次考试不合格可补考一次,补考后仍不合格的,由政法处进行点名补训。考试合格人员赋予 4 个学时计入年度脱产学时。探索通过钉钉、微信开展线上考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开展学法用法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推进药品监管依法履职尽责、公正监管执法的重要举措。各处室(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认真参与,把学法用法作为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的基础性重点工作,抓实抓细抓好。

 (二)以学促用,学用结合。各处室(单位)要以学法用法活动为契机,强化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和运用,做到实学实用、以学促用、以用促学、学用结合,把所学知识更好地运用到实践工作中,在实践中加深对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理解与把握。

 (三)加大考核,抓好落实。各处室(单位)要督促本部门本单位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年度学法用法要求,认真完成学习和考试任务,单项任务未完成或未达标的,视为年度学法用法培训成绩不合格。不合格人员须接受省委组织部点名补训,不参加补训或补训后成绩仍不合格的,按照省委组织部通知规定,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相关热词搜索: 工作计划 用法 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