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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安全管理规定8篇

泓景文档网 发表于2022-05-04 16:06:01 本文已影响

办公室安全管理规定8篇

办公室安全管理规定篇1

  1、办公室严禁吸烟;

  2、办公室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有必要应事先通知安全部门,并由专职人员进行操作;

  3、办公室内接配电源线须由专职人员进行,严禁私拉电线;

  4、每日下班前办公室人员须关好本部门的电器及照明设备的电源;

  5、每日下班前办公室人员须将贵重的文件工具等收藏好,以免丢失;

  6、每日下班前办公室人员须将本部门门窗锁好。

办公室安全管理规定篇2

  (1)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并负责安全工作会议召集和会议的落实。

  (2)协助校长与各部门、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及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3)定期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填报《整改通知书》和对台账的管理。

  (4)协助公安机关侦察与校有关的刑事案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的综合治理;

  (5)协助公寓办做好公寓楼、餐厅的安全管理工作。

  (6)对重大违纪学生进行调查,取证、整理上报材料;协助做好《安全档案》管理工作。

  (7)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参与制定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实施细则及安全管理责任制。对上级的指示和布置及时提出贯彻意见,在校领导统一布置下组织实施。

  (8)配合学校在师生中开展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办公室安全管理规定篇3

  1、办公室门窗牢固,底楼及无人守护通道上的窗户要有保护栏杆,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7、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办公室安全管理规定篇4

  1、各处、科、室负责人应对办公室人员进行日常性的法制安全教育,真正做好办公室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2、各处、科、室工作人员应有高度的安全保卫意识,妥善保管好公、私现金及贵重物品,白天不得将贵重物品及存有现金的包、袋等随意置放在无关锁的地方,谨防失窃。

  3、严禁将现金及贵重物品存放在办公台、橱、柜内过夜,办公室不存放仪器、仪表。

  4、严禁在办公室内使用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等,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应符合安全要求。在办公室内使用电取暖等设备,应注意安全,防止煤气中毒、火灾、触电等事故发生。

  5、办公桌与门的钥匙应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使用。严禁将钥匙交给亲友使用。

  6、发现办公室内公用物品或个人物品丢失时,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发现办公室门、窗、柜或办公桌被撬被盗时,应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校领导或派出所报案,严禁任意翻动东西。

  7、各处、科、室应安排好值日教师,注意及时关好门窗,及时开关电灯、电扇、电脑、饮水机等,平时加强检查,有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

  8、办公室人员离室时,应将保管的柜子与办公桌抽屉锁上,每天下班最后离室者应关好门、窗、橱、柜,并关闭所有电器电源。

办公室安全管理规定篇5

这次很有幸的参加省机关幼儿园的培训,培训的内容是关于幼儿午睡管理和常见的意外事故。我们知道在幼儿园里,幼儿的健康是最为重要的,做什么事情都要以安全为主。我们也知道保护孩子们的健康是我们的义务,但有时意外我们是避免不少的,所以,作为一名幼教老师,除了掌握必要的教学技能之外,还要了解熟悉一些安全上的一些处理方法与措施。为此很感谢这次的培训,让我对午睡方面的管理与幼儿遇到意外事故的处理方法。以下是我对这次培训内容的见解。

今天由两位保健主任给我们讲这次的培训,一开始给我们讲的是马老师,培训内容是关于幼儿午睡管理。一开始,马老师给我们讲了很多关于幼儿园的午睡安全事故的案例,我们也有所了解,最近这些年也发生了关于午睡的好多安全事故,这些都是幼儿老师的疏忽造成的,都是由一些不起眼的小事引起的,听到这些,自己都后怕,本应是开开心心的孩子,一下子就没了,家庭的整个希望也没了。所以在午睡方面要提高警惕,做好记录,做好观察等。特此,马老师以他的经验告诉我们,在幼儿午睡时,主班老师和值班老师应该怎么做,给了我明确的答案。

一、加强安全管理需求

二、提高保育质量的需求

1、保教合一

2、多方合作

3、齐抓共管

4、促进发展

三、促进专业成长需求

1、明确午睡安全管理

制度

2、熟悉幼儿午睡常规要求

3、掌握突发事故处理方法

4、执行午睡检查反馈机制

(1)实行

行政

管理双管齐下的巡班制度

(2)做好

班级

午睡情况记录

(3)加强家园联系的沟通反馈:反馈睡眠情况、了解个体差异、共同寻找对策。

以上是马老师大致的培训内容,从这些内容中,说明了午睡的管理制度要严谨,要系统化,要做好措施,老师要提高警惕。

接下来是由何老师讲关于幼儿常见的意外事故与处理方法如:

一、幼儿游戏时受伤:这种情况是意外事故引起的,即使教师在场,幼儿的伤害也往往是不可避免的。但幼儿园没有尽自己的义务,就很难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

二、因教学设施引发的事故:如滑梯、小城堡、蹦蹦床、秋千等大型玩具都存在着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幼儿园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老师要提高警惕。

三、窒息:异物进入气管,最初可引起连续性咳嗽,继则出现呼吸困难,可引起窒息死亡。

处理方法:1、背部叩击法2、胸部冲击法3、胸部按压法

四、触电急救:发生触电后,在自己安全的情况下,立即使患儿脱离电源,关闭电门。

处理方法:幼儿触电后,可立即检查患儿的呼吸、心跳、如有微弱的呼吸及心跳,马上进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应耐心,不可随意放弃抢救机会。在坚持人工呼吸的同时,必须立即联系急救中心130求救。

五、脱臼:表现为肿胀、疼痛,运动活动受限

处理方法:确定脱位后,立即将脱位肢体用三角巾适当固定后送往医院,争取早点复位,受伤后暂时进食,以免复位时使用麻醉剂引起呕吐。

六、烧(烫)伤

处理方法:脱离烧(烫)伤源。立即用大量流动冷水浸冲局部降温10分钟,随即脱掉被热源浸透的衣服等。

七、鼻出血:发生鼻出血时,紧张或大哭、用力揉擦鼻子等均会加重出血。

处理方法:应立即将幼儿抱起取半卧位,大龄

儿童

可采取直立式直坐位,但不要低头或者后仰位。或按住轻按鼻翼。再或许查看幼儿那边鼻子出血,按住相反手的中指上面一节。

八、鼻异物

处理方法:小异物可嘱咐儿童紧按无异物的鼻孔,用力挤出,或打喷嚏,使其出。

九、耳异物

处理方法:植物性异物,体积较小可嘱咐儿童头歪向异物侧,单脚跳,使其自然脱落,动物性异物,可用手电筒放在耳边诱导昆虫自行爬出。如效果不好,应去医院取出。

十、眼异物

处理方法:千万不要用手揉眼睛,以免擦伤角膜,应立即用眼药水冲洗眼睛,将异物冲出。

十一、咽部异物

处理方法:孩子被异物卡住后,让他张大嘴,将舌头压下,用镊子轻轻夹出,如是鱼刺,可用米醋饮服。

十二、脑震荡

处理方法:幼儿摔伤后,要24小时观察发现异常,随即时送往医院。

十三、手扎刺

处理方法:将镊子或缝衣针在火上烧一烧,并将伤周围皮肤擦洗干净,顺扎方向将刺挑出或拔出,然后用手挤一挤,出口滴血,再些酒精。必要时打伤风针。

在这次培训中,受益匪浅。对幼儿午睡与幼儿意外事件的处理有了更深的认识与熟悉。为此,感谢这一次的培训。

#463952

办公室安全管理规定篇6

新到美丰复合肥有限责任公司的第二天(7月2日)公司就组织我们新来的八名员工参加了为时24学时的入职安全培训。本公司的主要产品有尿素、复合肥等,其原料有氨、硫酸等,生产环境存在高温高压、有毒有害、易腐蚀这些安全隐患,所以我认为这次安全培训对我们来说是很有必要的。

这次培训的地点是在科技楼二楼的会议室,培训人是安全环保部的周老师,周老师语言幽默、知识丰富,对公司的安全状况可谓了如指掌,首先他给我们介绍了公司的安全文化理念即“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尊重生命,共创平安”以及公司往年发生的一些安全事故案例,让我们明白安全问题就在我们身边。然后介绍了复合肥生产的基本流程,主要说明其间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再然后解读了生产操作的一些禁止条令和安全守则。最后就是消防措施的讲解:火灾爆炸事故是如何发生的,遇到了该怎么处理等等。

通过这次安全培训,我认识到了安全的重要性,特别是化肥公司的安全更是重要。同时我还学到了很多的安全知识,比如进入生产区一定要穿防腐工作服,戴防毒面具等等。生产离不开安全,安全在任何生产单位都是第一位的,安全问题是一个永不过时的话题,关于怎样做到安全,我觉得首先一定要有安全意识,时刻不忘安全才能有效及时地发现安全隐患。另外就是预防为主,明确岗位所有操作可能存在的隐患,做好防范措施,尽量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后我们要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及有关安全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从自己做起,然后推及他人,争做美丰劳动模范。

#644336

办公室安全管理规定篇7

  为确保办公室安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1、办公室内不准存放资金、存款单、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细软物品。

  2、对确需存放挡案资料、各种仪器或其他贵重物品的办公室,必须采取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由专人管理。

  3、办公室内要时刻注意用电的安全,不私自使用大容量电器,要经常检查线路安全,要有控制电源、火种的安全具体措施。

  4、每天最后离开办公室的教职员工,必须关好门窗,关闭电灯、电源、水笼头。

  5、设办公室安全员,统一管理办公室的安全工作,定期向本室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督促检查本室人员做好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保卫处(科)报告

  6、落实办公室安全责任制。室内发现失盗案件或火灾事故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办公室安全管理规定篇8

  通防办公室是矿通防安全技术管理的具体负责单位,是矿通防安全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单位。通防办公室管理人员和员工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安全职责

  第1条负责煤矿“一通三防”等技术组织、管理工作。

  第2条积极配合矿长、总工程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及“一通三防”有关规定,搞好矿的“一通三防”工作。

  第3条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通三防”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4条按时组织科室人员进行学习,开展区队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

  第5条在进行煤矿生产及接续审查中要严格把关,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合理。

  第6条在“一通三防”措施设计等方面要严格把关,确保设计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第7条在参与审查的煤矿有关具体安全措施过程中要严格把关。

  第8条积极在煤矿推广“一通三防”新技术,组织开展“一通三防”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煤矿“一通三防”工作水平。

  第9条每日对报送矿长签字的各类通防报表进行审阅、把关。

  第10条监督通防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

  第11条负责安排并及时进行通防设施的施工和维护,保证矿井通防系统的稳定、可靠。

  第12条负责组织及时按计划安排进行矿井的通风系统调整等工作。

  第13条组织人员检查通风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第14条组织对防尘系统、设施进行及时检查、有效维护,确保正常工作。

  第15条组织对防灭火系统、设施进行及时检查、有效维护,确保正常工作。同时要按规定对火区进行定期检查、建立火区管理制度、技术档案。

  第16条组织制定预防瓦斯积聚的措施、并监督实施。采取措施保证煤矿测尘、测风、测瓦斯的准确、及时。

  第17条定期组织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工作,组织通防专业范围内职业卫生健康管理体系的运行,及时发现煤矿“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隐患,并及时安排整改。

  第18条组织及时检查煤矿所用的通防仪器仪表、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按期进行检定和标校。

  第19条组织拟定反风演习方案、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主要通风机性能、通风阻力等各类鉴定方案的编制和实施。

  第20条负责编制本专业、分区域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灾害处理计划,负责职业健康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第21条负责本专业各工种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标准岗位流程操作、业务素质提升管理及监督工作。

  第22条组织通防专业范围内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负责煤矿通防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评比。

  第23条负责自救器的管理、检查,保证数量充足、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第24条通防办公室干部和员工必须尽职心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25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防办公室责任人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26条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通防办公室责任人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27条未及时组织进行通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通防办公室责任人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给予通防办公室责任人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通防办公室责任人撤职直至的开除的处分。

  第28条对煤矿生产“一通三防”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29条在“一通三防”方面因为技术原因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津、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应负主要责任。

  第30条在煤矿有关“一通三防”措施设计中,出现明显技术失误和决策失误的,负直接责任。

  第31条未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通三防”各项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负直接责任。

  第32条未及时安排人员进行通风设施施工和维护,不能够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负直接责任。

  第33条未及时组织人员检查通风设施、设备,负直接责任。

  第34条未及时组织人员对防尘系统、设施进行及时检查、有效维护,负直接责任。

  第35条未及时组织人员对防灭火系统、设施进行及时检查、有效维护,负直接责任。

  第36条未按规定建立火区管理制度、技术档案、及时组织人员对火区进行定期检查的,负直接责任。

  第37条预防瓦斯积聚措施不力,或未进行有效监督的,负直接责任。

  第38条不及时、按计划进行矿井的通风系统调整等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39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负直接责任

  第40条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负直接责任。

  第41条煤矿所用的通防仪器仪表、监控系统设备达不到规定要求,或未按期进行检定和标校的,负直接责任。

  第42条未对自救器进行有效检查,致使其达不到规定质量要求的,负直接责任。

  第43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通防办公室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负直接责任。

  第44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外给予单位一定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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