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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对于读物管理致家长一封信】

泓景文档网 发表于2021-10-11 08:55:57 本文已影响

小学关于读物管理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阳光小学将切实落实小学生读物管理工作,请广大家长知晓配合。

 1. 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学校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要求,认真排查馆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规定的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2. 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会深入学习,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同时严把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课外读物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请您积极听取老师指导您的购书行为 0。

 3. 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请您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孩子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4. 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 根据年度计划学校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确定阅读内容,强化课程实施过程管理,促进书香校园建设。采取措施,组织各班积极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建设书香家庭。本学期的“读书之星”、“书香家庭”、“书香班级”评选都要通过美篇进行参评。

 5. 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将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还设立了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师德师风及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感谢您一如既往的支持和配合,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中小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五条

 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六条

 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八条

 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欠发达地区规模较小的学校,可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推荐。

  第九条

 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一条

 中小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书香校园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第十二条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情况开展抽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了解和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根据需要开展专项督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情况纳入督导范围。

  第十三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关于加强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个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对学生作业、 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简称“五个管理”)要求,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的重要讲话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省教育厅关于坚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黔教基发〔2011〕85 号)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学生健康发展新格局, 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 体质“五个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 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全面提升学校育人质量。

 二、工作目标 主要是做到 “五个加强五个确保” :一是加强学生作业 布置科学性合理性规范要求,确保作业总量不超标;二是加强学生睡眠及午间休息管理,确保学生睡眠充足;三是加强学生手机进校园管控,确保必要时学生能和家长正常沟通交流;四是加强学生读物排查清理,确保学生良好阅读习惯得以养成;五是加强体质管理,确保“小胖 墩”和“小眼镜” 得到有效控制。

 三、主要工作 (一)作业管理。各中小学校务必要求教师切实提高作业设计质量,确保作业难度符合学生实际,不得超过课程标 准要求。要鼓励分层布置作业,布置弹性作业、个性化作业, 注重设计探究性作业、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作业、综合性作业,让每个层次的学生都能学有所获。要加强对各科作业布置的协调管理,严格控制每天各学科家庭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每天控制在 1 小时以内。初中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每天不得超过 1.5 小时,普通高中不超过 2 小时。课后书面作业以教材 课后练习、学校统一征订的教辅资料为主,其他课后的探究 性学习、习作练习、阅读及书写训练等学业安排布置,均应根据课程计划及课程实施实施情况安排。严格执行省教育厅 关于教辅资料征订“小学每个学科不得超过一册,初中、高 中不得超过两册”的要求,所征订的教辅必须通过新华书店 正规渠道征订,任何学校、教师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到校外购 买,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得在学校统一征订的教辅资 料外,再安排学生完成其他教辅资料作业。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高难度的作业,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不准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特别是教师不得通过微信和 QQ 等方式布置作业,将批改作业的任务交给家长,严禁教师要求家长检查作业并签字确认。要探索由班主任统一协调布置各学科作业,落实相关管理要求,整体控制作业量和完成质量要求。教师对布置的学生随堂作业必须全批全改,全面掌握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加强对学困生的辅导,对学生做错的题目要及时反馈、更正和讲解,让不同层次的学生对学习内容真正理解、弄懂和悟透。务必做到小学阶段作业不出校门,随堂作业在校园内完成,初中阶段 作业不超纲,高中阶段作业不越界,让学校的责任回归学校, 让家庭的责任回归家庭,共同引导孩子自主完成、自我管理作业。

 (二)睡眠管理。学校要保证学生充足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达到 10 小时、初中生每天 9 小时、高中生每天 8 小时。严格按省教育厅规定的中小学生作习时间安排教育教 学活动和学生作息时间,严禁拖延上课时间和利用午休时间 组织学生学习。课程安排的学生自习时间不得分配到学科, 任何老师不得利用自习时间上课或补课。学校不得利用晚自 习时间上课、补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组织走读学生参 加在校晚自习。不得利用寒暑假、周末、节日及课余时间组 织中小学生进行补课。不得把上课期间学生午休时间用来开 展教育教学。农村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寄宿制学校应确保学 生中午不少于 1 个小时的休息时间,实行静校行动。晚自习时间不得超过省教育厅的规定,自习结束后及时组织学生回 寝睡眠,宿管人员和值班领导教师要加强学生睡眠巡逻管理。

 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加强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交流,了解学生在家休息情况,引导家长(或监护人)尽量按照学校 的作息时间安排孩子居家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学生在校期间, 要合理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引导住 校学生合理安排作息,做到张驰有度;引导走读学生及其家 长合理把握放学后在家学习和娱乐时间,确保学生充足睡眠。

 (三)手机管理。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到“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

 乡镇(街道)教管中心要加强对辖区内学校学生手机管理的指导和日常监督。学校要正式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争取理解与 支持。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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