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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小学校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管理制度、致家长一封信汇编

泓景文档网 发表于2021-10-10 18:13:41 本文已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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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 中学课外读物管理制度 XX 市小学课外读物管理制度 “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专项管理”致家长一封信 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 中小学校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XX 中学课外读物管理制度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我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制定了《课外读物管理制度》,制度如下: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二、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 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三、坚持公开、自愿购买原则。

 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四、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五、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行为习惯。

 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六、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XX 中学课外读物管理监督领导小组 2021.06.01

 XX 市小学课外读物管理制度

 优质有益的读物是少年儿童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树立正确价值观的重要渠道。让学生有好书读、会读好书,从学习阅读到阅读学习,是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建设书香社会的重要命题。学校坚持把阅读作为学校重要的教育教学内容,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为学生量身定做适合的成长书单,并鼓励教师多将经典引入课堂,作为教育教学素材,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

 具体措施:

 1、遵循一科一辅原则,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教学用书管理,根据教学用书目录订阅教辅资料,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

 2、学科教师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推荐学科相关的课外读物,要求老师们在给学生推荐读物的时候要详细了解,自己先翻阅,不能盲目推荐违规读物或者不适合学生阅读的读物。

 3、探讨学科内容与课外读物有效结合;研究利用课外读物,如何更好地拓展学生视野。

 4.严格读物管理。将教育部发的教辅和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发给家长,作为家长给学生选书的依据。引导家长在正规书店购买正品书籍。

 5.建设好学校图书室及各班阅读角,学校图书馆有序开放,推进书香校园的建设。

 6、家校社合作,引导学生享受阅读,回归阅读本身意义。

 少年儿童阅读习惯的养成,离不开家长的言传身教与社会良好阅读氛围的浸染。学校将与家委会合作,定期开展老师家长联合读书、荐书与书籍分享活动,一方面及时了解少年儿童读物内容,结合少年儿童兴趣甄选出有益、有趣的课外读物,丰富、引导少年儿童选择;另一方面鼓励家长从自身做起,努力提升阅读品位、培养家庭阅读习惯、创设良好阅读氛围。鼓励学校、家长充分联动社会资源,组织“读书节”“分享会”等相关阅读活动,将阅读习惯的养成从学校延伸到家庭、社区,以社区为辐射中心营造“书香社会”的良好阅读氛围,让学生在纯粹的阅读体验中领略“阅读之美”,充分享受阅读乐趣。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相关事宜由教务处解释。

 “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专项管理”致家长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为贯彻落实 2021 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教育部印发的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专项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实现“让每个学生的个性都得到健康发展”的办学理念,特向您致信一封,希望您明晰要求、家校携手、综合实施,全面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1.多带孩子去书店、图书馆,以学校推荐书目为重点,为孩子购买一些适合的、有益于孩子身心健康和启智增慧的、正规出版方出版的正式课外阅读书籍。

 2.鼓励孩子认真阅读,养成习惯,做一个热爱读书的孩子。

 3.从孩子喜爱看书入手,培养从小爱读书、勤读书的好习惯。

 4.每天挤出一定时间,和孩子一起读书,分享读书成果,营造家庭读书氛围,为孩子终身爱读书打下基础。

 5.可以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记录孩子读书过程中的点点滴滴。

 6.教育孩子爱护图书,不随意损坏图书。

 7.严禁给孩子购买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有问题的课外读物。

 8.鼓励孩子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读书活动。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让我们共同携手,家校协同,共同助力 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

 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中小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六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欠发达地区规模较小的学校,可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推荐。

 第九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一条中小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

 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书香校园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第十二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情况开展抽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了解和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根据需要开展专项督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情况纳入督导范围。

 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中小学校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读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教导主任)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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