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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景文档网 发表于2021-10-11 13:07:15 本文已影响

3 篇

 2021 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个人对照检查自查自纠报告(通用)

  篇一:

 根据《xx 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方案》的精神和要求,本人把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 指示批示精神列为重点学习内容, 通过政治教育、 党史教育、 警示教育、 英模教育,进一步增强了 政治自觉, 筑牢了 忠诚根基, 为自查自纠奠定了 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 在政治思想、 履职尽责、 公正执法、 廉政自 律方面深刻自 查自 纠,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 深刻查找差距和不足, 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对照“四查四纠”, 现作如下个人自 查自纠报告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政治思想方面。

 一是政治意识弱化。

 注重具体业务工作, 对党和国家政策、 政治大局关注不够;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 有时对一些不当言论, 不敢当面反对, 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的思想;“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 在工作实践中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 政治判断力、 政治领悟力、 政治执行力有待提高。

 二是理论学习 虚化。

 对政治理论的学习 重视程度不够,有要求就学, 无要求就不学, 学习 的自 觉性、 主动性不强。对一些法治理论学习只停留在表面理解层次, 存在“实用主义” 现象, 学用脱节, 学用结合、 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不足。

 三是理想信念软化。

 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思想没有学深悟透, 领悟其精髓, 没有把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自始至终贯彻到政法工作中, 党性修养还需加强, 原则性还需提高, 是非观念还需增强, 坚守法治的职业信仰还需坚定。

 四是宗旨意识淡化。

 执法为民、 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还不够牢固, 守纪律、 讲规矩还没有形成高度自觉。

 对群众感情不深, 作风不够扎实, 考虑自己的东西过多, 从党的事业、 人民的利益出发来想事干事做的不够。“执法者” 的角色较重, “服务者” 的角色较轻, 特权思想时有发生, 工作效率低、 服务质量差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

 (二)

 履职尽责方面。

 一是工作主动性不强。

 遇到难点工作, 有被动应付、 疲沓拖拉的现象, 有时干脆把矛盾上交或转办, 有当甩手掌柜的思想存在, 不能主动积极的寻求工作的突破点。

 二是敬业精神缺乏。

 职业认同感有所降低, 不能正确看待当前政法工作面临的实际困难, 对职业的热情和兴趣度下降。

 干事激情不高, 用心程度不够, 不敢担当作为,遇到问题绕道走, 不敢动真碰硬, 回避群众关心的热点、 焦点、 难点, 工作效率质量不高。

 三是责任心不强。

 对急难险重工作有抱怨情绪、 推诿行为, 叫苦叫累。

 有时, 执法随意性大, 执法方式简单, 不听当事人的陈述、 申辩。

 在执法履行职责上, 存在重实体、 轻程序、 重打击、 轻保护的现象。这些问题影响到执法质量, 造成执法不规范, 执法工作不透明。

 (三)

 公正执法方面。一是法律素质有待提高。

 对法律知识的学习 重视不够,更新意识不强, 办案还停留在以前的老方法上, 与新规定、新程序不相适应, 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没有很正确的体现在办案中。

 二是执法程序有待规范。

 对执法程序认识到位, 但抓实不够。

 执法办案工作仍停留在以往的粗放型管理上, 没在“实”“细” 上下功夫。

 在执法中, 有时没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 对法律赋予当事人、 行政处罚相对人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重视不够, 保障不力。

 三是执法公正有待加强。执法办案时, 不能始终做到客观公正、 罚过相当, 有的加重处罚, 有的处理畸轻, 处罚不一致, “自 由裁量权” 标准把握不统一。

 关系案、 人情案偶有发生。

 这些问题都与严格、公正、 文明执法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

 (四)

 廉政自律方面。

 一是执行制度不严。

 在执行“八项规定” 和省市配套规定上, 态度不坚定, 认识有差距, 执行有疏漏。

 在具体执行中, 存在侥幸心里, 有“大事不犯,小事不算” 的心态, 对自己要求不严, 执行标准不高, 没有从思想深处触及灵魂。

 二是纪律作风有所松懈。

 存在内部打招呼、 靠说情、 托关系办“人情案”、“关系案”, 存在“面子观”、“朋友观”, 影响了 公正公平执法。

 办案中有拖沓、拖延情况, 执行中有消极、 延缓等问题。

 三是“四风” 问题没有肃清。

 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倾向在思想中还有一席之地,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享乐主义、 个人主义思想还有存在的空间。

 意志不够坚定, 有接受吃请、 娱乐的现象。

 虽然没有贪污受贿、 以权谋私, 执法犯法、 徇私枉法等违法乱纪行为, 但一些廉政“小问题”还隐藏在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当中,认识不深, 警醒不够, 自律意识不强。

 二、 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

 政治站位不高, 理想信念不牢。

 忽视了 政治理论的学习, 没有把习近平的法治思想学深悟透, 融入到政法工作当中。

 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 的理解和落实不到位, 政治判断力、 政治领悟力、 政治执行力的提升还需加强。

 重业务、 轻理论思想较严重, 没有真正把加强党性修养、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必修课。

 对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 坚定理想信念, 坚守精神追求的认识不够深入。

 (二)

 宗旨意识淡薄, 党性修养不够。

 在执法工作中,“以人民为中心” 的工作理念树得不牢, 还没有真正把群众放在最高位置, 对群众服务不到位。

 习惯于以执法者和权力者的姿态, 用行政手段来指导群众, 没有真心实意拜群众为师、 向群众请教, 不善于依靠群众来齐心协力抓法治、 维稳定、 保安全, 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党性修养没有完全立起来, 不注重慎独、 慎微, 在公心与私心的关系上存在私心杂念, 在党性与个性关系上存在个人主义, 与讲党性重修养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

 担当精神不强, 作风纪律不严。

 面对比较复杂的矛盾和问题时, 往往会有畏难情绪、 退缩心理, 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往往参照老经验、 老办法、 老惯例, 缺乏开拓创新、 迎难而上的勇气。

 面对不良风气, 有不愿惹事上身的想法, 头脑中还缺少敢于负责、 为党委分忧的担当意识。

 作风建设标准要求不高, 没有把抓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 执行制度和规定不严, 导致在依法行政、 公正执法、 廉洁自律方面出现偏差, 甚至将有些制度当作摆设, 尤其是在落实“八项规定”、 反对“四风” 等方面, 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

 三、 整改措施 (一)

 强化政治意识, 提升政治素质。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 十九届五中全会、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认真学习、 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政法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树牢“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把党史学习 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 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价值观, 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执法, 为谁服务” 的问题,增强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自觉抵御拜金主义、 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不断提高严格、 公正、文明执法的自 觉性, 做到爱岗敬业、 无私奉献、 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做一名忠诚、 干净、 担当的政法卫士。

 (二)

 强化宗旨意识, 提升履职能力。

 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的意识筑牢, 真正做到求真务实、 真抓实干、 干净做人、 清白为官。

 坚持换位思考, 切实铲除特权思想, 从感情上贴近群众, 在工作上想着群众, 在服务上为了 群众。坚持政治建警, 树立“立警为公、 执法为民” 的执法理念,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与本职业务, 开展岗位练兵, 练好“内功”,自 强素质, 提高执法能力、 服务大局能力、 实际工作能力,自觉有效地规范执法行为。

 严格按照政法机关的有关执法工作要求, 严格执法程序, 严格执法手续, 确保执法质量的提高, 多办“铁案”, 多办“精品案”。

 (三)

 强化纪律意识, 提升执法素养。

 要以这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聚焦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结合工作实际, 逐一进行查摆, 建立问题台账, 制定整改措施, 立行立改, 全面整改到位。

 从警示教育中, 举一反三, 吸取教训, 敬畏法纪威严。

 牢牢把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一执法工作生命线, 积极学法、 规范执法、 廉洁执法, 养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习惯, 形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高度自觉。

 熟练掌握执法依据、 执法流程,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 改进执法方式, 增强执法素养、 提高执法水平, 坚定不移地做社会公平正义的促进者、 社会和谐稳定的维护者。

  篇二:

 根据《xx 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方案》的精神和要求,本人把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 指示批示精神列为重点学习内容, 通过政治教育、 党史教育、 警示教育、 英模教育,进一步增强了 政治自觉, 筑牢了 忠诚根基, 为自查自纠奠定了 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 在政治思想、 履职尽责、 公正执法、 廉政自律方面深刻自查自纠,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 深刻查找差距和不足, 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对照“四查四纠”, 现作如下个人自查自纠报告。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政治思想方面。

 一是政治意识弱化。

 注重具体业务工作, 对党和国家政策、 政治大局关注不够; 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 有时对一些不当言论, 不敢当面反对,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的思想; “四个意识”、 “四个自信”、“两个维护” 在工作实践中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 政治判断力、 政治领悟力、 政治执行力有待提高。

 二是理论学习虚化。

 对政治理论的学习重视程度不够, 有要求就学, 无要求就不学, 学习的自觉性、 主动性不强。

 对一些法治理论学习只停留在表面理解层次, 存在“实用主义” 现象, 学用脱节, 学用结合、 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不足。

 (二)

 工作作风上有差距。

 一是认为自己是工作多年了 ,有时产生松口 气、 想歇歇的念头, 致使工作有时不够主动,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 创新意识淡化, 忽视了 工作的积极性、 主动性、 创造性。

 (三)

 自身建设上有差距。

 虽然注重加强了 自身建设,注重了 各种场合严格要求自己、 管住自己, 但有时还是有随大流的思想, 认为自己已有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热忱, 可以暂时应付一下目 前的工作就可以了 , 没有一个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和提高自己工作能力的有力措施。

 二、 整改措施 1、 树立刻苦学习的精神, 努力改造主观和客观世界。政治上的坚定来自于理论上的清醒, 只有勤奋学习, 才能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判另是非的具体标准。

 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 着眼于新的实践与发展, 做到理论与实际、 主观与客观的真正统一。

 2、 树立开拓创新的精神, 永葆工作中的蓬勃生机和活力。

 我们的事业是在不断开拓创新的过程中发展和前进的,这是保证我们在思想和工作中永远保持蓬勃生机和活力的法宝。

 这就要求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和完善已有的经验, 提出新思想、 新方案, 拿出新举措, 才能开创工作新局面。

 3、 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 坚持党的事业第一, 坚持人民的利益第一; 要个人利益无条件地服从集体利益、 国家利益, 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甘愿奉献毕生精力; 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

 4、 加强自我改造, 提高综合素质。

 目 前对我而言, 还是要加强业务学习, 同时要加强文化艺术修养, 使自己更全面地发展. 提高创造力和审美能力, 培养想象力和创造力。树立起良好的道德风范。

 5、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做干净干事的模范。坚定廉洁信念, 牢记廉洁、 文明执法是队伍的生命线, 牢固确立人民授权为人民的观念, 坚持做到公正执法, 清正廉洁,不以权、 以岗谋私。

 虚心听取群众意见, 自觉接受权力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篇三:

 根据《xx 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方案》的精神和要求,本人把习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 指示批示精神列为重点学习内容, 通过政治教育、 党史教育、 警示教育、 英模教育, 进一步增强了 政治自觉, 筑牢了 忠诚根基, 为自查自纠奠定了 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 在政治思想、 履职尽责、公正执法、 廉政自律方面深刻自查自纠, 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 深刻查找差距和不足, 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现作如下对照检查, 请与会领导、 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 存在问题及具体表现 1.理论学习不系统。

 由于忙于业务工作, 对十九大精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方面学习不系统、 不全面, 存在集中学习多、 个人自学少, 读原片段文多、 撰写个人心得体会少, 听党课报告多、 参与专题研讨少的现象, 有为了“学而学” 的错误思想。

 比如虽然自己制定了 一个简要的学习计划, 打算系统来学习, 但因客观上的工作忙、 事务性工作缠身, 抽不出时间学习

 由于理论学习不深入, 不全面、 不系统, 没有完全做到入脑入心, 导致学习效果不理想。

 2.工作谋划不到位。

 对全县政法工作如何适应形势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 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定位认识还不深入, 考虑处理问题往往就事论事, 缺乏高度和深度。

 在工作中缺少激情和雷厉风行的果敢和魄力, 只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完, 不求做好、 做快、 做完美, 不能时刻以高标准要求自己。

 习惯于凭老观念想新问题, 靠老经验办新事情, 在思考、 决策和处理问题时缺乏系统性、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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